• 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泰兴新闻 > 正文

市法院:年关加紧分配破产债权

2016-02-08 浏览次数:

  (通讯员 虞峰)最近几天,江苏中旭船舶重工有限公司的近七十名债权人陆续收到了分配款。在年关将至之时,这笔本已难收回的款项意外到来,在寒冷的冬季给这些债权人带来一股暖意。

  中旭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资金周转困难,于2012年12月停产,欠下2亿多元的债务,老板一走了之,下落不明,公司只留了一个门卫守门。职工催要工资,债权人追索债权,公司可以移动的资产被哄抢一空,其余债权人纷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但该公司人员下落不明,账户无钱,除了厂房、不可移动的设备,已经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陷入困境。

  为充分保障职工权益,保障债权人能够得到公平受偿,市人民法院于2015年3月4日裁定受理了中旭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法院受理后,依法指定了管理人,接管了破产企业,对企业进行了全面清算,核查了所有债权、清查了全部财产、审计调整了相关账目,并先后召开三次债权人会议。中旭公司的破产财产经过三次网上公开拍卖均因无人报名而流拍。财产不能处置,债权人的分配将遥遥无期。为妥善处置财产,寻找买家,法院和管理人做了大量努力,最终,顺利找到买家并谈妥变卖价格。该变卖方案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后获得通过。2015年12月24日,中旭公司的破产财产进行了变卖;今年1月13日,变卖资金5000万元全部到账。因春节将至,市法院决定克服困难,在2月1日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讨论分配方案,争取在春节前依法分配到位。

  1月31日,一场大雪突然降临我市。因气温较低,2月1日早晨道路冰冻现象严重,车辆行人难以行走。原定上午9时开会,但直到会前,仍有不少人困于路途之中。为保障债权人参会权利,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合议庭决定会议延迟一个小时召开。9时50分,债权人到会人数达到法定标准,会议开始,债权人对管理人的执行职务工作报告予以肯定;对管理人提交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债权人进行了表决,除一票弃权外,其余债权人均投了同意票。债权人会议一次性通过了分配方案,管理人请求法院裁定许可。为提高效率,确保早日分配,合议庭现场进行了评议,并当场作出口头裁定,认可该分配方案。会议结束后,市法院于当天下午制作了书面裁定,组织人员印刷、装订裁定书,并以法院专递方式寄发给所有的债权人。

  2月2日开始,管理人开始执行分配方案,分配款陆续汇至各债权人名下。我市某建设公司一次性领取了工程款600余万元,该公司负责人由衷地感叹:“还是走破产程序好啊!否则,我就是再等两年也拿不到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