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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禁捕3月1日开始 休渔期4个月

2016-03-02 浏览次数:

  (记者 朱竞 叶鹏)3月1日是今年长江禁捕的第一天,我市渔民纷纷响应政策要求,进入休渔期。

  上午,记者在天星港看到,所有的渔船已经全部停靠到了岸边,对于今年提前一个月禁捕的政策,渔民普遍表示理解。

  长江流域禁渔期是2003年经国务院批准在全流域统一实施的制度。今年禁渔期比往年延长了一个月。市渔政监督大队大队长王新民介绍,根据农业部2015年1号通告,自2016年起,长江禁渔从3月1号的零时到6月30号的24时,在此期间,除了刀鱼特别许可外,禁止以其他方式进行捕捞。

  长江禁渔首次调整为4个月,对渔民生活影响不大。目前,对于天星港靠岸的渔民,政府实施了最低生活保障,渔民还可以通过打工及其他副业生产拓宽增收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