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泰兴新闻 > 正文

泰兴国地税“破除隔墙”联合办税

2016-03-19 浏览次数:

  (特约记者 朱海涛 记者 孙纪刚 朱妮)3月18日下午,泰兴国税和泰兴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中间的隔墙开始拆除,标志着我市国地税部门服务窗口联合办税服务进入实质性运作实施阶段,纳税人即将享受到“进一家门、取一个号、到一个窗口办两家事”的便利。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2015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2.0》,对纳税服务、征收管理、税务稽查、信息共享及其他事项五类43个合作项目提出了更为详细的要求,逐项指出合作的目的、目标、方式、流程以及制度保障和技术支撑要求。江苏省被列为国家综合试点省份,要求在今年6月底之前将上述所有合作事项全部实施到位。今年2月初,江苏省国税局、地税局出台体制改革方案推进合作意见,增补了2项合作事项,并确定了所有合作事项的推进路线图和时间表,泰州市国税局、地税局将共同创建省级示范区。

  泰兴国税局和地税局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先后多次召开不同层面的联席会议,共同梳理出25项先行合作事项,培训辅导,税收宣传,纳税信用评价,企业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合作税收税款,联合办税大厅服务等8项合作已经开始运行,其他17项正在协调,其中9项计划在4月底之前启动,另外8项将在5月底之前实施。暂时尚未涉及的18项,主要是因为双方征管系统不匹配,或征管方式不一致,或调整权限等客观原因,需经上级协调处理,预计3月份将逐步下发落实办法,确保6月底之前43项合作全部实施到位。

  据介绍,此次破墙结束后,泰兴国地税两部门将设置2组四席联合办税窗口,双方各派2人共同受理相关涉税事项。窗口受理后,各自负责内部流转办理,最后再由联合窗口共同办结交办给纳税人。与此同时,大厅内的国地税自助办税区也将同步合并。下一步,国地税双方将进一步加强合作,确保年内所有窗口一窗受理任何涉税业务。

  同时,泰兴国地税两部门将发挥双方同一办税服务主厅、同一办公大楼的独特优先条件,积极探索其他可行性合作项目,争取在全面落实省国地税部门确定的45项合作事项基础上,再创新2项以上合作事项,力争走在全省国地税合作的前列方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