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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地税:模拟二手房交易代征增值税

2016-04-30 浏览次数:

  (记者 吴彬)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从5月1日起实施营改增。泰兴地税局在首次代征增值税的条件下,积极备战二手房交易营改增,努力保障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有效。

  4月28日上午10点,在市国地税联合办税大厅,开出了我市第一张模拟业务营改增发票,城区审批中心、黄桥便民服务中心以及全市18家代征办的代征系统也同步测通,标志着我市二手房交易代征增值税技术条件已经成熟。

  泰兴地税局第一分局副分局长孙新民说:“我们还将进行预留业务同步测试,确保5月1日起代征工作顺利实施。”

  这次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税负是否增加?广大市民对此比较关注。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销售二手房的增值税按照简易计税方式,以征收率5%计算应纳税额,与原来二手房交易营业税税率5%相比保持一致。二手房交易涉及契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税种的税率和计税公式保持不变。

  以一套成交价格100万元的房子为例,营改增前应缴纳的营业税=100万×5%=5万元;营改增后应缴纳的增值税=100万÷(1+5%)×5%=4.76万元,缴纳的税款减少了约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