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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被同学咬伤 怎样赔偿才适当

2016-05-10 浏览次数:

  (记者 宋榕 蒋胜)5月7日早上,市民张青青打电话反映,说女儿在市区一家早教中心上学,5月2日被班里的一名幼儿咬伤了左手臂,她向早教中心讨说法,一直得不到合理的解决。

  张青青的女儿今年3岁,今年4月份,她将女儿送到了这家早教中心上学。由于孩子小,上学一个月来,孩子之间经常发生一些碰撞 ,张青青也没有计较,但5月2日女儿被一个小孩咬伤了左手臂,这让张青青比较心痛。几天过去了, 女儿手上的伤痕还清晰可见,咬伤女儿的孩子家长和早教中心一点说法都没有,这让张青青非常气愤,于是她找这家早教中心讨说法。

  孩子在早教中心被咬伤了,作为父母来说肯定很心疼。记者找到了这家早教中心的负责人,想更具体地了解情况。该早教中心负责人蒋路红告诉记者,咬了之后,他晚饭都没吃,第一时间买了牛奶等东西去慰问,并跟他讲所有的医药费全部由早教中心来承担。但张青青认为,早教中心的做法欠妥,没有及时送女儿就医,而且这个咬伤她女儿的孩子的家长,没有当面打招呼。

  这样的说法听起来也在理,毕竟孩子是在早教中心受的伤,早教中心和这名孩子的家长都应该上门打招呼,承担一定的责任。但蒋路红告诉记者,他一直在打招呼,问题是张青青要求的6000元赔偿金额过高,让他不能承受。但张青青认为,她要求赔偿这么多,并不过分。记者现场进行了劝解,但张青青一直坚持要求赔偿六千元钱。

  记者电话咨询了江苏济恒律师事务所的常国进律师。据常国进介绍,所花费的医疗费可以由早教中心和肇事小孩的家长承担。通过双方协商,根据受伤程度可以适当赔偿一定的营养费。但如果要赔偿六千元,那就需要张青青出具相应的依据。

  听了律师的解释后,张青青放弃了赔偿六千元的要求,但她坚持这名孩子的家长要当面打招呼。随后,在记者的建议下,早教中心联系了这名孩子的家长。在记者的撮合下,早教中心和张青青的家人握手言和。早教中心表示,他们将会承担张青青女儿的医疗费和相应的营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