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上午,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走进《12345·政风行风热线》,围绕土地规划、节约集约用地等话题与市民互动交流。 张先生:我是滨江镇村民,最近听说将征收我村的土地,请问一下,征收土地对我们是怎么进行补偿的? 市国土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用,并对被征地农民实行社会保障。 我市执行的具体规定是:土地补偿费18000元/亩,归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必须将不少于7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费17000元/人,用于16周岁以下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和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 李先生:我来自于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请问泰兴市区近几年将会推出哪些比较好的上市土地? 市国土局:我市近几年城市建设将重点向北、向东进行发展,着力打造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精品城市。城区北片将推出龙河路南侧1号(约104亩)、龙河路南侧2号(约94亩)、龙河路南侧3号(约86亩)、龙河路南侧4号(约63亩)可以围绕“百年名校”江苏省泰兴中学新校址建设,实施东北片区千亩土地的整体开发;老城区将在繁华地段重点推出鼓楼桥东侧、根思路两侧地块(约300亩)及根思路北侧、拱极路西侧地块(约105亩);城区东部将推出镇海路东侧约115亩地块、气象局东侧(约60亩)土地。上述土地将按照序时进度择机推向市场实施挂牌出让,请各位关注江苏土地市场网、泰兴国土网公告栏,热忱欢迎您到泰兴进行投资开发。 王女士: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多长时间? 市国土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需要注意的是,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才能受理,审查时限不包括公告时间。目前我局所有不动产登记事项均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其中大部分事项为5个工作日,还有一些事项是即到即办。 顾先生:请问设施农用地怎么办理?是否可以占用大田? 市国土局: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泰政办发[2015]19号),文件规定,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的程序是先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用地申请,并与乡镇人民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三方用地协议。然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当地国土分局、农经公司进行现场踏勘,初审同意后将所需材料分别报市国土资源局、农委、农工办进行备案。 对于规模化粮食生产涉及的设施农用地,经市国土资源局、农委现场论证后可占用基本农田。对于各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工厂化作物栽培等设施建设仍然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记者 刘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