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泰兴新闻 > 正文

液化气瓶着火 谁之过?

2016-06-23 浏览次数:

  (记者 刘春霞 李巍)天气越来越热,衣服穿得少、皮肤裸露在外面的又特别多,非常容易被烧伤烫伤。古溪镇顾庄村双圩村村民刁春凤,胳膊上一块皮最近就被烧伤了,拱起了小水泡。说起被烧烫伤的原因,她还比较郁闷,家里的液化气钢瓶突然烧起来了。

  两三天前,刁春凤和往常一样打开煤气灶准备做饭,火突然顺着煤气灶烧到了钢瓶上。刁春凤说她家十几年前就开始用煤气灶了,前不久才将家里的灶具都换成新的,而失火这件事还是第一次遇见。大火烧了近20分钟,她才在古溪煤气站工作人员的电话指导下灭了火。

  现在刁春凤家的厨房里还保留着烧坏的锅灶。刁春凤觉得液化气灶是买的古溪镇液化气站的,这个损失应该由他们来赔。记者来到了古溪镇液化气站,负责人周爱云表示,这件事刁春凤也打了110,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上门来调查取证,他们当场检验,证明钢瓶没有问题。对于刁春凤想要700元赔偿的要求,周爱云拒绝了。记者又联系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古溪分局,工作人员表示,相关材料已经递交到了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