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竞 叶鹏)7月8日早上9点多钟,在祥生君城5号楼,一女子爬上17层楼顶层,情绪激动的她随时可能跳下来。城北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刻赶到了现场,发现当事人两脚悬在上面,看不到上半身,民警赶紧来到顶层,发现了这名想要跳楼的女子,但此时他们没有惊动这名女子,而是通过跟女子谈话分散注意力,然后趁机上前抓住了女子的胳膊。 受到惊吓的女子还想往下跳,但此时她已经被民警紧紧地抓住了。 在民警的多次询问下,女子终于说出了实情。原来这名女子姓杨,四川人,之前在五号楼做外墙粉刷工,因为开发商一直拖欠着她的部分工钱,现在连回老家的路费都已经凑不齐了,一时想不开才打算从楼上跳下。随后民警现场联系了物业包括工程部的负责人,花了一上午的时间基本上谈拢,工程部确实拖欠了杨某的工资,加起来大概有一万五千多元,当场把钱换给了杨某,她下午就返回了四川。
民警提醒,任何人都应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通过合法渠道处理劳资纠纷,绝对不能做出过激行为,从而得不偿失。对于这种采取“跳楼”等过激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求,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警方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