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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老复员军人立功荣誉金七月份起上调

2016-07-29 浏览次数:

  (记者 李鑫)从今年七月一日起,市政府对在战争年代立功的老复员军人上调立功荣誉金,让他们安享幸福的晚年。

  7月27日,我市举行老复员军人立功荣誉金发放仪式,来自四个乡镇的11名老复员军人代表领到了立功荣誉金。

  此次调整的对象为在战争年代立功的、享受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含享受残疾抚恤金的、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老残疾军人),每月的立功荣誉金标准分别从30元、40元、50元调整为三等功100元、二等功200元,一等功及以上的300元;多次立功的,按最高等级奖励发放。

  市领导刘辉要求照顾好老兵生活,继承发扬老英雄们的拼搏精神,学习他们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情怀,百折不挠、坚韧不拔的必胜信念,同时希望老英雄们继续关心支持泰兴的各项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