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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物品损坏 没有证据索赔遭拒

2016-09-10 浏览次数:
  (记者 朱竞 李巍)今年年初,虹桥镇的周元国在虹泰小区装修新房,他在五星家电泰兴店购买了价值近3万元的家电。一个月前五星家电泰兴店工作人员到周元国的新房子里安装了所购买的家电,一直到天黑了才回去。几天后当周元国再次来到家里时,却吃惊地发现大厅里一块地面砖上有了裂痕,窗户外的墙皮也有了破损,连防盗窗部分钢管都瘪了下去。他觉得是五星家电泰兴店的工作人员在安装电器过程中破坏了家中的物品,但五星家电工作人员说和自己没有关系。
  9月7日下午,记者来到周元国家,发现大厅内的一块正方形地面砖上有一道30公分左右的裂纹,他告诉记者,安装的空调当时就放在这块地面砖上,当时地面砖上还垫了一些包装箱。周元国告诉记者,破损的不仅仅只是这块地面砖,还有两个地方也出现了问题。发现问题后,周元国就联系到了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维权,但经过协调双方并没有达成一致。记者随后来到市消费者协会进行咨询,秘书长周峰告诉记者,由于周元国没有在第一时间取证,也不能证明安装人员存在过错,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家中物品损坏是商家所为,所以不予受理。
  周峰提醒消费者在消费、享受服务的同时,一定要注重保存好相关证据。“第一时间要固定证据,比方说购买商品要索票。服务存在侵犯的时候,比方说店堂的告示,相关店家的承诺,包括有关的条款,这一类都要有保存,现在用手机拍下来很方便。这样就能为投诉提供足够的证据,我们也好更好地为消费者维权。”
  周元国事后也说,当时家里安装电器的时候自己就在现场,没有能及时发现出现的问题,自己本身也存在一定的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