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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璇:“厉害丫头”的干练公诉

2016-09-25 浏览次数:
  (记者 朱竞 叶鹏)时光匆匆,32岁的她从一名怀揣梦想的女大学生到一名睿智干练的国家公诉人。在短短9年时间里,成功办理过多起大案、要案,先后获得个人三等功2次,市检察院年度影响力人物1次,省检察机关第六届“十佳公诉人”等等。她的名字叫何璇,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局公诉二科科长,也是同事、同行眼里的“厉害丫头”。前不久她成功办结了泰兴首例刷pos机的新型诈骗案。看到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何璇终于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事情发生在2014年8月27日至28日两天,犯罪嫌疑人潘某因欠陈某的赌债,于是和陈某想了个点子,向小额信用卡充值大额现金从而提升消费额度,随后他们取光了卡里的所有钱,并一起到中国银行特约商户POS机上刷信用卡交易,交易成功后立即撤销交易并拔掉POS机数据线,七人利用不同银行之间完成交易的时间差实施诈骗,共诈骗中国银行泰兴支行682060元。何璇介绍:“我们刚接手这个案件的时候发现,这个看似一个七个人诈骗案件,应该是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但是接手之后发现这个属于泰兴的首例刷pos机的新型案件,那么关于这个案件到底如何定性,不同的检察人员有不同的看法,是一种刷POS机空套的行为,空套是首例的,那么这个空套针对的到底是信用卡诈骗还是盗窃还是盗窃金融机构,抑或是我们经常所看到的刷POS机的非法经营,因此从法律上来说确实存在很大的争议。”

  针对这个情形,何璇翻阅了大量的刑法书籍,咨询了很多的法律专家,终于形成了自己当初认定为诈骗罪的理论依据。在看守所,七名犯罪嫌疑人都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但是在一审判决过程中,却又出现了七名犯罪嫌疑人集体翻供的情况。何璇说:“当时到了法院七名被告人都对自己的行为提出了性质上的辩解,都认为自己是一种信用卡的贷款行为,并不认为是犯罪,并且对自己一开始是空套的行为拒不承认,在法庭上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也绝不承认。后来,我针对七名被告人的无罪辩解,以及对自己这样一个无知的否认,都根据他们的手机截图,以及证人的证言进行了驳斥,并且当庭宣读了他们在侦查起诉阶段的有罪供述,经过确认,法院做出了维持我们所定诈骗罪的认定。”

  七名犯罪嫌疑人上诉,经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作出了维持原判的判决。在检察院,何璇年年受表彰,大伙都觉得这个女孩真的不简单。正义是需要不断追求的,何璇的梦想是追求案件的真相,实现身边的正义,她始终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履职尽责。自担任助理检察员独立办案以来,共办理刑事案件134件182人,刑事和解6件6人,先后承办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