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工作是农村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对保持农村稳定、促进农村和谐有着重要作用。提高农村经常化管理水平,应辨证处理好以下四个关系。 短期行为与长远效益的关系。管理工作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必须在全面落实、经常落实上下功夫。全面落实,就不能只落实规章制度的一两项内容,不能只抓中心户长,不能只管村民,不能只抓上班时间的管理,不能只抓所负责辖区的管理,而应该使规章制度和要求覆盖所有生产队和村民,覆盖全部时间与空间。经常落实,就是要树立反复抓、抓反复的思想,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执行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不走样。 客观与主观的关系。对待违纪现象和事故,一定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善于从主观和客观上找原因。处理问题的根本目的是从中吸取教训,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改进工作。不能用客观掩盖主观上的问题,也不能片面强调主观而不从客观上作具体分析。如果不能正确认识到这一点,用错误的指导思想和作风去处理问题,就难免会出现偏差。 “硬管理”与“软管理”的关系。“硬管理”是讲规矩,按照规章制度抓落实,“软管理”是思想教育,二者相辅相成。既不能单纯依靠“硬管理”,也不能把思想教育当成一把“万能钥匙”。思想教育是实现“硬管理”目标的重要保证,也是提高管理效益的有效途径。 整顿与经常性工作的关系。整顿是针对问题量变到一定程度,形成倾向、造成气候、严重阻碍农村建设的时候进行的。阶段性、突出性的集中整顿固然重要,但整顿不能代替经常性工作。管理工作要抓在平时、保持经常,既不能把问题积累起来,等到整顿时搞“一锅煮”;也不能一有问题就搞整顿,整顿完了就放松要求,如果问题反复循环,对农村建设极为不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