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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民生 保障安居

2016-10-18 浏览次数:
  10月14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一行走进“12345•政风行风热线”,通过电波接受市民咨询,现场解答市民提问。
  王先生:换了单位,以前单位缴纳的公积金怎么办?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应转入新调入单位公积金账户内;新单位不交公积金则封存在原单位。
  张先生:2016年对账单未收到,工伤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继续缴纳?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住房公积金对账单已由邮政储蓄银行受理确认,近期将会统一寄到各单位,请注意查收。职工工伤,但与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可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
  唐先生:能否用住房公积金付修建房子的工钱?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造、翻建自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城区规划范围内:1.土地使用权证;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居民身份证。
  乡镇范围内:1.建房申请书;2.合法土地使用证明文件;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居民身份证(2016年4月1日前建造、翻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个月内有效)。
  李女士:现有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想全额还清再用公积金购第二套房是否可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清贷款后,购买第二套房也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记者 刘晶
  下期热线
  上线单位:市物价局
  直播时间:10月21日9:00~10:00
  广播热线:87728066  87728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