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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十不”行为规范为市民日常行为划出“红线”

2016-10-24 浏览次数:

  (记者 蒋凯 特约记者 丁海容)为引导市民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日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制定出台《泰兴市民“新十不”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市民日常行为划出“红线”。

  9月中旬以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围绕社会反映强烈、影响城市形象的市民日常不文明行为,梳理出24条市民日常生活中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发园区和市级机关部门,通过《泰兴日报》、泰兴网、“智慧泰兴”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泰兴市民“新十不”行为规范》投票征集活动,共收到网络投票和纸质投票23000余份,统计产生了10条市民关注度较高的日常行为规范。在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泰兴市民“新十不”行为规范》,旨在通过制定行为规范,明确文明新标准,倡导文明新风尚。

  《规范》内容包括:守序不插队、垃圾不乱扔、车辆不乱停、马路不乱穿、言语不粗俗、餐食不浪费、娱乐不扰民、宠物不扰邻、旅游不失仪、守信不失约。

  据了解,为大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在全市营造争当文明市民的浓厚氛围,市文明办将联合相关部门,在抓好学习宣传和实施普及《规范》的基础上,开展“摒弃陋习、拥抱文明”大型市民行为习惯教育劝导行动,引导市民自觉摒弃陋习、规范自身言行的同时,针对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不文明行为和现象,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教育、劝导、处罚,着力形成依法依规管理的工作局面,切实提高城市公共文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