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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凌晨行动” 四名“老赖”被拘留

2016-11-07 浏览次数:

  (记者 姚翔 通讯员 常志飞)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指示,针对被执行人故意逃避执行、与法院打时间差的现状,11月2日凌晨,我市法院执行局开展“凌晨执行行动”,有效地执结了一批涉民生案件。据悉,本次行动系该院近年来声势和规模最大的一次。

  “老赖”无处藏身

  “现在我宣布,‘凌晨行动’开始!”当天凌晨零点一过,市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钱伟民做完简短动员后一声令下,50余名执行干警全副武装,按照计划兵分两路,直奔被执行人所在的处所。

  家住古溪镇的朱某在一家服装厂上班,因一起交通事故须赔偿被害人15万元,在支付了2万元医药费后就音讯全无。执行法官要求她及时履行,多次到其家中和工作单位寻找,均未发现其踪迹。

  当天凌晨,执行人员赶到朱某家时,家人声称她不在家。执行人员敏锐地发现,虽然朱某不在卧室内,但手机放在床头充电,被窝里还是温热的,于是立即进行仔细搜查,最终在屋顶阁楼中发现了衣着单薄、冻得瑟瑟发抖的朱某。

  执行员叶磊对朱某进行执行谈话,告知案情,释明法律,督促她自觉履行。但朱某明确表示,没有钱还。鉴于被执行人有正当工作和正当收入,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法院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日。

  不久,执行人员来到市区某洗浴会所,准备拘传该会所负责人张某。去年,申请人在该会所洗澡时不慎摔伤,法院判决洗浴会所赔偿1000余元。法院扣划该会所账户所有余额600元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剩余527元。

  执行法官多次找张某谈话,但未能奏效。看到执行人员“神兵天降”,张某迫于法律的威严,当场履行了剩余执行款。针对张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执行员焦志敏对其进行了训诫。

  4人被拘15天

  据了解,为保证此次凌晨执行行动顺利完成,我市人民法院做了精心部署,各部门通力协作。同时,该院行装科技术人员全程保障,利用执行车载设备与执行干警手持单兵设备将执行情况实时反馈到该院执行指挥中心,确保整个行动安全、有序、规范。

  我市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钱伟民介绍,对长期经过多次传唤不能到庭的当事人,采用凌晨行动这种方式,将其予以拘传,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通过凌晨行动,形成对老赖打击的高压态势,让被执行人不敢做老赖。

  据了解,本次执行行动共计传唤被执行人9名,扣押车辆1辆,对4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执结案件5件。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参加,和新闻媒体记者一起见证了凌晨执行行动的全过程。

  市政协委员肖红兵说,市法院组织的零晨执行行动对老赖有很大的震慑作用。在整个行动过程中,市法院执行局安排周密、行动果断,既保证了执行人员的安全,也保证了被执行人的人身安全。

  市政协委员蒋宏明说,老赖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进入执行程序增加了司法成本,应该对他们加重处罚。他建议市法院,进一步加强凌晨执行行动的宣传力度,让想赖的不敢赖,想逃的不敢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