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冰 通讯员 邰纪轩)日前,记者从市纪委获悉,我市通过“三定”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取得了一定成效。 定细实施意见。市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突出“第一种形态”,细化党组织的五项工作和纪检监察组织的三项工作,致力形成挺纪常态,建立“一单一表”制度,规范具体操作流程,压实“第一种形态”运用责任。 定向扎口管理。加强业务工作扎口管理,实行各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及委局机关各科室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月报制度,由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扎口统计、汇总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 定期通报核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更新实践运用信息,定期向我市各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通报阶段工作情况。同时,结合廉政预审,强化“第一种形态”处理结果运用情况的核查工作。 今年以来,全市共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579起(含乡科级70起),其中提醒谈话166起、批评教育97起、诫勉谈话197起、责令作出书面检查62起、通报批评57起,切实做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刚性落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