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9日泰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邵骅为泰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闾月清为泰兴市司法局局长。 任命: 吴友林为泰兴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周桂寿为泰兴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樊金明为泰兴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臧荣国为泰兴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成永健为泰兴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徐琴为泰兴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钱利民为泰兴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胡小元为泰兴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朱春美为泰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