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泰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泰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6日至11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查泰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泰兴市2016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7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3.审查和批准泰兴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查泰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查泰兴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查泰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决定设立泰兴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通过两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 8.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