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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购税减半到期窗口迎办税高峰

2017-01-06 浏览次数:
  (记者 胡新芳)1月4日上午,记者在市国税局车购税窗口遇到前来办理车购税申报、缴纳的市民朱莉,她告诉记者:“车购税要调整了,趁车购税调整之前,我们把车买了,省了3000多块钱。”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半政策已于2016年12月31日截止。元旦过后,市国税局车购税窗口迎来了办税高峰。
  和朱莉有着同样想法的市民不在少数。去年12月中旬,财政部正式发布通知称,2017年将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2018年则恢复10%的法定税率。
  此前财政部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相比2016年,2017年的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税率上涨2.5%。为了搭上优惠“末班车”,很多市民纷纷选择了2016年年底前出手买车。仅去年12月份,市国税局车购税窗口共办理新车车购税申报3019辆,同比增长855辆。
  市国税局第一税务分局副分局长徐洋提醒广大市民,1.6升及以下排量的机动车,发票开具日期在2016年12月31日前、即使在2017年缴税上牌的,只要在购买之日起60日内到国税部门缴纳车购税,都可以享受车购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市民不必急于在这几天扎推办理。
  记者计算了一下,调整后以购买指导价10万元小排量新车为例,需缴纳购置税约6410元,相比2016年多缴2137元;20万元的小排量新车,多缴427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