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蔡文 通讯员 李曦波)日前,市水务局组织开展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涉企保证金清理工作,按照“谁收取、谁清理”和“一个企业不落、一个项目不落”的原则,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全面落到实处。 全面清理各类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今后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工程建设领域新设保证金项目。 严格依规按时返还。对取消的保证金,全部退还相关企业;对保留的保证金中逾期未返还及超额收取部分,收取单位限时返还到位;对保留的保证金中未到返还时限的,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按时返还。 制定涉企保证金规范管理清单并公示。公布设立依据和收取单位及法律责任,规范保证金的收取程序、标准及管理。 通过实施三项举措,市水务部门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