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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起营运车辆非现场处罚将记分

2017-02-19 浏览次数:

  (记者 李巍)记者从市交警大队了解到,为改善交通环境,严格重点车辆安全管理,按照泰州市公安机关通知要求,从2月21日起,我市将对客运、危险品运输车、营运货车、公交、出租、教练车、租赁车、网约车全面实施非现场处罚记分制度。

  非现场处罚是指被电子警察或者移动摄像拍到的车辆违法行为。自2月21日起,营运车辆的违法行为一旦被拍到,面临的不光是被罚款,同时还有扣分处理。

  市交警大队秩序勤务中队副中队长尹榕说,对营运车辆的违反标志标线停车、高峰期闯禁区、违反规定左拐弯,以及闯红灯、超速等违法行为,将进行处罚和记分。

  记分达到一定分值后,将接受严格的安全教育,考试通过后,才能继续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