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泰兴新闻 > 正文

强验购物小票 侵犯消费者财产所有权

2017-02-20 浏览次数:

  (记者 顾灿)近日,有一王姓市民反映称,他到某超市购物后,在出口处遭遇被超市工作人员要求检查小票的情况。对此,他很是不解,“为什么要检查购物小票?这明显是对顾客不信任!”

  该市民表示,他常年工作生活在某大城市,这几天回乡探亲。前天晚上,他到超市买东西,结完账后来到超市出口处时,却被超市工作人员拦下,要求他出示购物小票,感到很意外。“我当时有急事要赶回家,超市工作人员却在出口一个个要求顾客出示小票并盖章。”他认为,超市在出口处对消费者要求查验购物发票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他表示,消费者购物付完款后,已取得所购商品的所有权,与超市的买卖关系也一并终结,超市无权再检查消费者的购物发票。“他们这样做的目的虽是为防止东西丢失,但明显是表示对顾客的不信任,有把所有顾客都当成小偷的嫌疑。”

  昨天,记者来到该超市。在超市出口处记者看到,出口处站着一位超市工作人员,不时有顾客购完物出来,然后拿出购物小票给这位工作人员盖章,结束后再下电梯出门儿。记者观察了10多分钟发现,工作人员有时要求检查小票,但并不是对每位顾客的小票和商品都核对,也有顾客提着东西直接离开的,工作人员并未上前阻拦。

  “习惯了。”提起超市工作人员站在出口给顾客购物小票盖章一事,刚从超市出来的季女士说,“给他们看看也好,他们心安,我也心安。”记者又先后走访了市区的多家超市,发现大部分超市在顾客购物后并未检查小票。

  针对这种情况,记者从济川街道司法所了解到,超市方强行对消费者查验购物小票属侵权行为,是典型的霸王规定。超市强制查验小票,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所有权。消费者在商场收银处付款取得所购物品时,已取得所购物品的所有权,超市方无权查验。同时,强制查验小票实质是将合法购物、合法获得商品所有权的消费者视为偷窃超市物品的嫌疑人,侵犯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如果消费者不让超市检查,超市不许其离开,则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