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冰 通讯员 邰纪轩)3月6日下午,我市召开农村集体经济增收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治理动员会,对治理行动进行专题部署。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钱宏琦,副市长谢红官出席。 近年来,我市持续打出“严执纪+强问责+促规范”组合拳,先后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农机骗补”以及扶贫开发领域问题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共发现和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598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2人,清退违规资金1200多万元,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泰州、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今年1月我市被命名为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 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从本月起至七月底,分动员部署、全面自查、重点检查和处理整改四个阶段进行,将针对农村集体经济增收领域项目多、资金流量大、程序环节复杂、廉洁风险较大的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通过严肃查处,推动涉农项目资金规范、高效、廉洁运作,促进农业增效、农民致富、农村集体增收。期间,将重点检查2012年以来省、市财政补助和村自筹建设的村级集体经济增收项目;2016年1月至2017年2月村级集体经济增收节支管理工作,必要时延伸至以往年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出相应处理。 钱宏琦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摸排,对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增收项目管理、资金安全增值、资产资源保值增值等方面列出问题清单,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对问题深挖细查,保证每个项目、每笔资金都有跟踪监督;要坚持挺纪在前严肃执纪,强化“有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置是渎职”的意识,坚持从严执纪、违纪必究,认真排查问题,严格分类处置;要坚持着眼长远巩固成果,不仅在治理过程中发现和解决问题,更要注重对照查处的问题,排查漏洞、建章立制,强化教育、正面引导,切实做到以案促管、以案促建、以案促教。要把推进专项治理行动作为检验党员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的衡量标准,把抓落实体现在强化责任担当、构建有效机制和严格责任追究上,确保专项治理行动措施实、推进快、效果好。 谢红官作具体工作部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