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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宣贯暨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召开

2017-03-10 浏览次数:

  (记者 胡新芳)3月9日上午,全市《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宣贯暨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召开,解读《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总结和部署全市房屋安全和燃气安全工作。

  会上,泰州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详细解读了《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据了解,这是泰州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出台的第三部法规,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未经房产行政部门认可不得从事的六种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否则可能被处以5万-10万元的罚款。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任务表对尚未完成治理的危险房屋逐一确定解危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10月前全面完成危房治理工作;加大管理力度,定期对单位自管房和本行内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开展安全检查,逐步建立本行业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加强对房屋装修行为的监督检查等。

  会议还对做好今年的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作了明确要求和具体部署。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燃气安全检查为关键举措,以隐患治理为核心任务,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在抓好检查、整改和机制落实的基础上,全面落实燃气安全措施;强化组织领导,有力有序推进房屋燃气安全工作。

  会上,各乡镇(街道)、相关企业签订了燃气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