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燕丽娟)日前,市人社局组织全市劳动保障协管员和乡镇人社所工作人员开展创业富民“三张券”实施办法培训,为发放创业富民“三张券”做好准备工作。 为进一步引导大众创业,泰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创业富民的意见(试行)》,其中,创业富民“三张券”引来各方好评。创业富民“三张券”,分别是创业培训券、创业贷款贴息券、创业租房补贴券。 根据《意见(试行)》,泰州市计划2年内发放2亿元创业培训券,每张数额1000元,由人社、农业、工商等部门面向拟创业的中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毕业前2年在校大学生、职技校生)、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城乡未充分就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企业职工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发放。拟创业的劳动者直接凭券到属地定点培训机构免费参加创业培训,经确认培训合格,培训机构凭券到当地主管部门先行申领500元/人的培训补贴。培训机构在跟进项目推介、政策指导、导师结对、帮办注册直至参培对象实现创业后,再行申领500元/人的培训补贴。 《意见(试行)》明确,“创业贷款贴息券”制度,面向全市城乡创业者。创业者在贷款额度内到银行办理贷款的,以贴息券作为贴息凭证,由担保公司或相关银行代办贴息手续。贷款贴息支持除国家限制行业外的创业项目,不再区分微利和非微利,贴息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基础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贷款按规定给予100%贷款贴息。 为推动集聚创业、入孵创业,泰州还将建立“创业租房补贴券”制度,2年内发放1亿元创业租房补贴券,每张数额5000元,由人社、科技等相关部门面向入驻各类孵化基地的初始创业者发放,创业者凭券享受租房补贴,降低运营成本。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含大学生创业园)创业,2年内新注册登记、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照最高不超过房租50%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创业租房补贴,其中,个体工商户每年最高补贴1万元,企业每年最高补贴2万元。对于入驻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含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的大学生,每年给予不超过实际水电、网络费用50%,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