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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溪镇重奖企业科技创新

2017-05-03 浏览次数:
  (通讯员 中建 小红 桂荣)“镇政府出台这一系列奖励政策,给了我们大显身手的机遇!”最近,古溪镇民营企业家、“发明专家”尹家旺对镇政府出台的新规特别欢迎。该镇出台文件,进一步加大对全镇工业企业的培育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和调动工业企业做大做强的积极性,推进工业企业扩规模、登台阶、上水平。
  该镇规定,企业当年纳税增幅超过25%,且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分别奖励前5名企业法人代表2.4万元、2万元、1.6万元、1.2万元和8000元。新开工企业两年内投产(自工商注册之日起计算)形成销售国税开票额达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且综合税负超10万元/亩的,分别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1万元、2万元、4万元和6万元。符合以上奖项的企业可重复计奖。
  现有企业投资用于产品升档晋级、提升产业层次、购置生产型设备或更新改造设备,正常运转,新增国税开票且新增开票数达投入数的1.5倍以上,设备投资10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投资额的2‰;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投资额的4‰;1000万元以上奖励6万元,奖励可以跨年度计发。
  企业当年授权实用新型专利的每项奖励专利持有人2000元,当年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每项奖励专利持有人1万元,当年授权境外发明专利的每项奖励专利持有人1.2万元。对列入市级以上科技计划或科技成果进步奖,包括国家级新产品、国家和市级火炬计划、高新技术产品、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科技成果进步奖被列入市级的奖4000元;列入泰州级的奖励6000元;列入省级的奖励1万元;列入国家级的奖励1.6万元。新创民营科技型企业的奖励4000元。另外,该镇在设置管理创新奖、品牌创建奖等方面都设置了多奖项,有的单项奖高达5万元。这一系列措施的出台,大大激励和激发了工业企业和法人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