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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创业“三张券”推动创业富民

2017-05-05 浏览次数:

  (记者 李鑫)创业富民是发展的主题、时代的呼唤。近年来,我市在打造优良创业环境,培育多元化创业主体,构筑立体化创业平台,推行全程化创业服务中,扎实推进,落地开花。从今天起,本台推出《拥抱创业富民的春天》系列政策解读。今天播出第一篇:市人社局:创业“三张券” 推动创业富民 专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管国堂。

  围绕创业富民这一主题,市人社局制定了富民增收三年行动计划,公开发放创业富民“三张券”,目前已经发放创业培训券18900张、创业贷款贴息券8400张、租房补贴券627张,举办创业培训班67期,培训1883人,发放创业担保资金312万元、发放10—30万元自助创业贷款2.5亿元。

  对于缺少资金的创业者,管国堂介绍,今年,该局向全市城乡创业者发放“创业贷款贴息券”,每张券面额1000元,创业者可到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窗口申请50万元以下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3年,“创业贷款贴息券”可作为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还息凭证,就业困难人员只还本不付息,其他人员还本时只还50%的利息。

  在创业培训方面,管国堂说,创业培训实施免费培训政策,该局通过乡镇人社所、市场监管局服务窗口面向社会各类有创业意愿者发放“创业培训券”,每张面额1000元,领券者可以直接凭券到乡镇人社所,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名参加省级定点培训机构举办的创业培训班。

  对创业成功人员,管国堂表示,高校毕业生和双零家庭初次创业,经营6个月以上者,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000元初始创业成功补贴,初始创业成功企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招用5人(含5人)以下按每人1000元标准,招用5人以上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被认定为10种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和被企业吸纳就业的,按规定可享受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