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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空中巡回法庭”直播我市劳动争议案庭审

2017-05-24 浏览次数:

  (记者 卢怡 通讯员 王再新 孙海雯)5月23日上午,泰州市第八期“空中巡回法庭”网络视频直播活动在我市人民法院举行,通过空中传输和现场互动相结合的形式,以“法律在身边,和谐伴你行”为主题,为全市干部职工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鞠林红参加。

  这场“空中巡回法庭”的主角是泰兴市某公司及其职工顾某,顾某于2012年3月进入某公司工作。2016年8月4日,时值高温,顾某在被安排搬运沙袋时,因休息时间较长,某公司管理人员认为顾某存在速度慢、消极怠工等情形,遂作出对顾某罚款50元的处罚决定。顾某认为公司罚款无道理。同年8月5日,顾某丈夫因顾某之事找到了某公司管理人员吴某,与其发生口角并揪打,后报警。同年8月11日,某公司未征求工会意见开除顾某,顾某申请仲裁,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庭审中,双方围绕“公司开除顾某是否合法?”“公司是否应当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等问题进行了辩论。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戴红星告诉记者:“这个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经过开庭审理以后,原被告双方举证质证,认为原告公司在开除被告的过程中,虽然程序上有问题,后经过补正,法庭予以了确认。但是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是并重的,原告由于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开除被告具有合法性、合理性。所以,在没有相关证据证明被告参与了打架、侮辱上司的情况下,法院确认原告公司解除与被告的用工关系是违法的,应当给被告经济赔偿金。后来经过法庭的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双方同意包括工资在内的1万元赔偿金进行一次性处理。原告在十五天之内协助被告办理劳动争议过程中产生的失业保险金以及社保关系的转移手续,双方之间没有其他的劳动争议。”

  此次“空中巡回法庭”在江苏法院庭审直播网进行直播。直播期间,鞠林红带队查看了济川街道府前社区、济川制药的收看情况。济川制药人力资源中心办公室副主任杨旭告诉记者:“我们集团组织收听收看‘空中巡回法庭’,受益颇深,使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更加遵守法律,遵循国家的劳动用工政策,合理、合法、合规对待职工,并配合工会,进一步加大对员工劳动法律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