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叶余华 通讯员 李国兴)日前,记者从市信访局获悉,该局出台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行为规范》,从政治立场、平时言论、爱好兴趣、朋友交往、家庭监督等方面,明确提出十种提倡行为和十种禁止行为,让党员干部“线上”“线下”时刻绷紧制度和纪律这根弦。 “通过倡导‘十要十不’,全面规范约束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行为,开启‘全天候探照灯’,以此净化党员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和‘家庭圈’,消除八小时外监管盲区。”市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护军说,该局《“八小时外”行为规范》出台后,要求党员干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时牢记自己的身份,处处规范自己的行为。 李护军说,该局建立“八小时外”监督管理档案,将“八小时外”的表现情况作为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和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苗头性问题,由纪检部门进行提醒、问询和诫勉;对达不到党纪处分但明显存在问题的,进行预警教育管理;对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规定、触犯法律构成违法犯罪的,则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