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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经验获全省推广

2017-06-15 浏览次数:
  (记者 王国青)6月13日下午,省国土厅在我市召开“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分析和全省开发园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试点工作”座谈会,市国土局交流了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去年6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泰兴经济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试点工作,解决了评估周期较长的难题。过去,项目供地前的地质灾害评估,采取单宗评估模式,周期大多在15到30天,为提升供地审批效率,我市将经济开发区全境纳入区域评估试点区,评估工作完成后,开发区内土地报批直接可利用区域评估成果,无需再单独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将地质灾害评估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内。
  省国土厅充分肯定了我市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试点工作,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这一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