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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大调研我市道路交通“一法一条例”落实情况

2017-06-21 浏览次数:
  (记者 王姝文)6月19日下午,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祥凤带领内司工委来到我市,就《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之本、副市长谢红官陪同。
  2016年6月召开的泰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形成了相关《审议意见》交市政府研究办理。今年,泰州市人大常委会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回头看”列为年度监督工作的重点之一。
  调研组实地察看了334省道、南郊生态停车场、文化中心地下停车场等场所。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听取了我市公安局、交运局、规划局等部门关于《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围绕如何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邹祥凤指出,泰兴在“一法一条例”审议意见落实方面体现了站位高、力度大、措施实、效果好几个特点。《审议意见》实施以来,泰兴市政府、各部门将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作为一个民生、民意、民心工程,切实研究解决老百姓普遍反映的停车难、出行难、行车难的问题;《审议意见》出台后,泰兴贯彻落实力度大,体现在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部门主动作为,整治主攻重点方面,政府牵头健全机制,协调联动落实责任,“一法一条例”审议意见落实工作在泰兴生根开花。
  邹祥凤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审议意见》时要调目标,从“双下降”上升为“双提升”,不仅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更要提高老百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要治顽症,抓好电动车、槽罐车、渣土车的管理,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在治顽症过程中探索好的路子形成好的经验在泰州推广;要抓重点,重点抓好道路快速化、微循环,缓解道路交通问题;要创特色,继续在“四同步”工作机制、智慧交通、强化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方面形成特色,全面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