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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6月21日起施行

2017-06-22 浏览次数:

  (记者 毛磊)为加强人防工程管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的意见》,6月21日上午,市民防局向浙江祥生物业泰兴分公司发出我市第一本《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

  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民防窗口,浙江祥生物业泰兴分公司的负责人办理相关手续,成功拿到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据了解,这个人防工程位于祥生君城,占地16330平方米,主要用于停车、储藏。浙江祥生物业泰兴分公司经理刘一鸣说:“要加强我们平时的维护保养,然后充分利用我们的人防工程,给我们业主带来最大的方便。”

  据了解,《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主要面向住宅小区、商住楼、公寓等民用建筑依法建设的防空地下室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管理的人防工程,是人防主管部门同意使用人防工程的合法证明,是行政许可的凭证。相关单位平时需要使用人防工程的,需携带相关材料办理。市民防局副局长陆建山说:“希望各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人防窗口及时办理,下一步,我们将对未申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擅自使用人防工程的单位依法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