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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广泛宣传《统计法实施条例》

2017-08-15 浏览次数:

  (记者 王姝文 通讯员 黄继东)《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连日来,市统计局多角度深入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

  在本报刊登署名文章,阐述《条例》的重要意义,在电视和广场显示屏等现代载体上滚动播放宣传标语,传播《条例》和统计法律法规。在政府门户网和统计内网上载《条例》,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法规性文件,增强法律制度的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及时反映工作部署、进展动态。

  将《条例》列入本地区的普法规划及年度普法计划。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学习宣传;将《条例》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普法和该局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把《条例》的学习培训列入各类专业统计会议的内容,在全社会营造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关心支持统计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