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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动员会召开

2017-09-13 浏览次数:
  (记者 王姝文)11日下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动员会召开,部署相关工作,明确责任,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云作动员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之本、王中先、张金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亦波,副市长钱军出席。
  9月11日至13日,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动员培训、实地视察检查、汇报座谈等方式对《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确定了六方面的检查重点:市政府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规划措施的制定情况和部门履职情况;工业水污染防治情况;城镇水污染防治情况;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情况;船舶水污染防治情况;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执法检查分为动员培训阶段、现场检查阶段、汇报座谈阶段、补充调研阶段、专项审议阶段五个阶段。
  孙云要求,认真学习法律原文,准确理解和掌握法律中的内容、规定和要求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把握执法检查的内容和程序,做到学以致用,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实效性;执法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真”“实”“严”,“真”就是真查、真看,真正发现问题、真实反映问题、真心解决问题。“实”就是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深入群众,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严”就是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保持检查的严谨性,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敢于担当,认真核查,严格把握;市各新闻媒体要以开展执法检查为契机,充分发挥好舆论监督的作用;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把问题整改贯穿于执法检查的全过程,边查边改、真查真改,扎扎实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邀请江苏环境法学会会长、河海大学博士生导师李义松作了《水污染防治法》专题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