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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扶贫领域执纪审查“1+N”专项行动

2017-09-14 浏览次数:

  (记者 周冰 通讯员 邰纪轩)昨天,记者从市纪委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两个责任”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我市将在2016年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基础上,再次紧盯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在全市实施扶贫领域执纪审查“1+N”专项行动。

  制定“1+N”行动方案,增强规范性。出台扶贫领域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工作方式和工作要求。市委巡察办、农工办、市财政局等15家与扶贫项目、资金、政策相关的职能部门,要结合本单位的监督管理实际,分别制订相应的监督检查方案,与行动方案一道形成“1+N”方案组合,提升专项行动的可操作性。

  形成“1+N”工作体系,强化针对性。各乡镇(街道)、开发园区纪检监察组织要根据属地原则,对照实施步骤,积极对本区域扶贫领域相关工作开展全面自查,并配合市级机关各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按权限予以严肃处理。市纪委成立专项行动巡察组,负责全市范围内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形成市纪委、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1+N”工作体系,保证行动有的放矢,有力有序推进。

  强化“1+N”结果运用,确保实效性。对专项行动查出的问题,坚决从严查处、通报曝光,切实形成全面从严的高压态势。同时,市纪委专项行动巡察组定期不定期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30%,对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大案化小、以案谋私的,严格追责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还追究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责任,以严格的责任追究,确保各类扶贫项目落地见效、各类扶贫资金使用安全可控,为新一轮脱贫攻坚工作圆满完成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