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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督查我市扶贫和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2017-09-27 浏览次数:
  (记者 胡新芳)9月25日下午,泰州市纪委副书记王海波一行来我市督查扶贫和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我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闻仲,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周焕祥陪同。
  王海波一行首先来到江苏洋宇集团,察看了企业利用小额扶贫贷款整镇推进低收入农户生猪寄养项目。洋宇集团受新街镇政府委托,将低收入农户的小额扶贫贷款统一购买猪苗,并负责养殖及销售,扣减养殖管理成本后将剩余利润反馈给贫困户。在“银行+政府+龙头企业+贫困户”多方合作的模式下,今年上半年新街镇264户低收入农户领取到了入股后的第一期分红,总金额达245100元。
  新街镇野肖村借助市供销社的帮扶,成立农村电子商务公司,为学校、企业食堂配送蔬菜,既帮助广大蔬菜种植户解决了销售难题,也增长了村集体收入。王海波一行现场察看了电商配送等具体帮扶项目,并详细询问了运行情况。据悉,在电商配送、成立物业公司等多种扶贫方式下,野肖村今年年底有望实现村集体收入45万元的目标。
  在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示范点黄桥镇,督查组一行还现场察看了工作人员对泰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的操作情况。在农经部门牵头下,目前黄桥镇正在全面清理核实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各类资金、资产、资源、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督查组对我市推进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王海波对我市扶贫和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针对今后的工作,他提出要形成工作层面的保障,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协调好各方矛盾,将工作落到实处;对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要抓好监管层面,特别是针对管理平台上反映出来的问题,要有详细的管理办法,更要增强监督意识,确保监督到位;要做好制度的公开化,发挥好村民委员会的作用,有效遏制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善引发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农民群众合法利益,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农村基层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