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姚翔 宋榕 李飞 通讯员 叶伟 国栋)在外的流浪人员,如果长时间找不到家人,也无法查明身份,他们将何去何从?近日记者了解到,经市公安局与民政局协调,我市首次为流浪人员集中办理落户手续,长期滞留我市的26名无户口流浪人员因此成为泰兴市民,享受生活照料、户籍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费用报销等待遇。
近日,市公安局济川派出所民警来到市救助站,为这里的流浪人员拍照,办理身份证。在救助站工作人员配合下,民警很快设置好背景,然后按照身份证件照的标准,开始为26名流浪人员一一拍照。
由于部分流浪人员患有精神疾病,他们面无表情,动作僵硬,且不听指挥,因此给拍照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麻烦。市救助站站长吴玉华介绍,因为智力障碍导致神经系统有问题,越调整他们越吃力,所以只好边歇边拍。
经过救助站工作人员和民警的细心诱导,摄影师花了近2个小时的时间,才为26名流浪人员拍完照片。
市公安局济川派出所教导员杨月梅介绍,该所民警在大走访工作中,发现市救助站有26名流浪人员。这26个人因为是智力障碍,没有办法确认他的身份,落户就出现了问题。如果不落户,不仅不便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也不利于他们享受相关待遇。
杨月梅说,民警回去后向派出所和市公安局汇报,市公安局和民政局沟通后,去泰州考察有关做法后商量,尽快通过绿色通道,为这26个流浪人员办理集体户口。为此,市公安局先在救助站增设了一个集体户口,然后把他们组织起来拍照片,再给他们落实户口。
据了解,这26名流浪人员都伴有不同程度的智力、精神或肢体残疾,不能说明自己的真实身份,无法与亲属取得联系。通过身份信息核查、DNA信息采集比对并在全国寻亲网站进行寻亲公告之后,仍无法查明身份。
因为没有合法身份,导致他们虽然接受了政府的救助,但是不能办理医保等社会保障,残疾的流浪人员也办不了残疾证,无法像普通人一样享受相关的社会福利。而户口问题的解决将使他们获得合法身份。
“这些流浪人员一旦落户后,就和泰兴市民一样,有了身份档案。”杨月梅说。
市民政局社救科副科长李鹏程介绍,这26名流浪人员长期滞留寄养在救助站,一旦落户后,便可享受到生活照料、户籍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费用报销等方面的待遇。下一步将把他们纳入城市三无人员进行供养,他们的生活将会得到基本保证。
据了解,根据民政部以及公安部的相关文件精神,今后凡是滞留超过3个月且无法查明身份的流浪乞讨人员,将一律由市救助站通过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上报给属地派出所,解决户口登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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