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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选派第三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

2017-09-29 浏览次数:
  (记者 蒋凯)9月27日下午,我市召开“第一书记”选派工作动员会议,将在第二批“第一书记”继续驻村工作的基础上,从市级机关部门(单位)选派第三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建强农村基层组织,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
  近年来,我市先后选派了两批共126名“第一书记”扎根基层、埋头苦干,在加强基层党建、推进脱贫攻坚、兴办惠民实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全市脱贫攻坚需要,本轮选派“第一书记”主要面向2016年度集体经济收入35万元以下并且目前未派驻“第一书记”的经济薄弱村,全市选派规模为40名,其中:泰州市级机关选派7名,我市机关部门选派33名。
  选派对象主要从市级机关部门中产生,重点从经济部门、民生部门、政法部门、涉农部门、综合部门等部门中选派。选派对象须为中共正式党员,党龄3年以上;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上;政治素质好,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经营思维;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此次选派干部的任职根据选派村现状及选派干部本人情况,灵活采取担任“第一书记”同时兼任村党组织书记,或仅担任“第一书记”不兼任村党组织书记两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