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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粮食局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核查工作

2017-09-30 浏览次数:
  (记者 王姝文 通讯员 桂鸣凯)日前,记者从市粮食局了解到,该局将利用2个月的时间,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资产开展清查核查工作,全面摸清家底,规范和加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资产管理工作,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据了解,这次核查工作是在2011年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国有资产原值与净值和实物与账务相结合的清查原则,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财物料和资产对外出租、出借以及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清查;对现有国有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分类归档、建账立卡和确认工作,建立完整的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台账,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
  账务核查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对各类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各企业上报的固定资产财务报表,要求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从2011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新建、扩建、改建的仓库、办公室、职工宿舍、简易仓、烘干项目、变压器增容、消防、机械设备等各项基础建设设施,均应计入固定资产账户;对用省补资金、局配套资金维修的仓储建设项目,根据财务制度规定,需计入固定资产账户的应计入固定资产账户,应列入费用账户的也应另计辅助账;将资产清查数据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完善信息。
  市粮食局负责人介绍,该局还将组织开展损益认定。对于清理出的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资产盘盈和盘亏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根据清查工作中发现和暴露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完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资产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