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窦建军)近期,我市将实施新的住所登记改革,改革实施后,无污染、不扰民、无安全隐患行业的市场主体申请人只需对住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做出书面承诺及提交相关住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办理营业执照,而无需再提供相关住所证明文件。这将极大地释放我市住所资源,有力推动我市“富民创业”工作的开展。为保障住所登记改革工作在我市顺利实施,连日来,市市场监管局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应对登记制度改革。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该局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改革工作,并成立领导小组,确保改革政策“落地生根”、不打折扣。组织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基层分局分管局长、注册登记员认真学习泰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和泰州市工商局下发的有关住所登记改革的业务规范、操作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并要求相关登记人员准确把握住所登记改革的相关内容。 加强部门协调,确保改革无障碍实施。由于住所登记改革牵涉面广、涉及群众利益大,该局在泰州市工商局文件下发后,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并求得支持,并以分局为单位,与各乡镇、街道对接,保障改革实施不留死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