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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四个巡察组向被巡察乡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2017-11-27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近期,市委四个巡察组分别向张桥镇、元竹镇、姚王镇以及根思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10月份开始,市委四个巡察组分别对张桥镇、元竹镇、姚王镇以及根思乡党委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巡察工作条例》和《中共泰兴市委关于加强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把握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突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汇报了有关情况。

  巡察组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四个乡镇党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突出纠治“四风”,领导班子团结,工作平稳有序,有力促进了当地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党的领导方面,存在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政策规定不及时不全面、党组织为党护党斗争精神不强、党委会议事规则不规范等问题;在党的建设方面,存在乡镇党委抓党建意识不够强、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不够深刻、基层党建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两个责任”不清、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十项规定不够严格等问题。同时,巡察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建议被巡察乡镇党委:一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学懂弄通做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坚持以下看上,对照巡察发现的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用好巡察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依规治党、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用起来,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三是严格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狠抓“关键少数”,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规范落实党内生活等制度;严格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查处和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扎紧制度笼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巡察组要求被巡察乡镇党委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要强化责任担当,把整改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要坚决把自己摆进去,自觉为党担责、为党尽责,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带头落实整改,防止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贰过”,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四个被巡察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