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竞 李飞)根据市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意见规定,我市开始对2016年2月21日以来,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集中核对登记。 据了解,这次核对登记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二是在泰兴市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三是独生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核对登记的时间从12月28日开始至2018年2月28日。户籍在本市的,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核对登记;户籍在外市的,持证到市卫计委政策法规科核对登记,同时填写《奖励申请表》。 目前全市各村区都提前对符合条件的市民进行集中登记。需要提醒的是,市民需要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本人的退休证,独生子女证,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并做好复印。如果非本人登记,需要有本人的委托书。如果符合以上奖励条件的持证退休企业职工已死亡的,可由其配偶或子女等代理登记。 如果市民有疑问,请及时和市卫计委或市人社局联系,联系电话分别为87634305、877295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