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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孔明灯”专项行动启动

2018-02-10 浏览次数:
  (记者 段圣呈)2月8日下午,市经信委、国网泰兴供电公司、安监、公安、城管、广电等单位召开禁止燃放孔明灯联合行动专题会议,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孔明灯”防控专项行动。
  每年春节期间,市民放飞孔明灯,在元宵节达到高潮。孔明灯由于明火燃烧,外焰温度高达300℃,并配有铁丝等金属,一旦升空无法控制,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因此,我市下发了《关于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的通知》,各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行动,有针对性地深入社区、人员密集区、工厂等开展宣传活动,并对辖区内小商品批发商场、超市、小店登门发放《通告》和《倡议书》。同时开展全面排查、治理孔明灯销售、购买、燃放行为,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孔明灯燃放造成的火灾、爆炸和线路跳闸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