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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侦四天抓“李鬼” 企业止损3000万

2018-04-11 浏览次数:
  (记者 李鑫  刘晶)去年年底,我市锦鸡化工被一家国外公司上诉至法院,称锦鸡产品涉嫌侵害其发明专利,要求赔偿3000万元。在出具证据时,锦鸡化工发现对方购买的系假冒产品,立即向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经侦大队4天行程5000公里,破获了这起制假售假案件,锦鸡化工也因此洗脱嫌疑。
  4月9日下午,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带着来自河北南和县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来到锦鸡化工,给企业负责人送上了一颗“定心丸”。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起诉锦鸡化工企业的国外公司购买的产品系假冒伪劣产品,不是锦鸡公司所生产的。
  事情得从2017年底说起。当时锦鸡化工被一家国外公司起诉至法院,称锦鸡产品涉嫌侵害他们的发明专利,要求赔偿2亿元。在举证时,锦鸡公司发现,对方购买的产品并不是他们企业所生产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泰兴警方调查发现,涉嫌侵权的产品,是国外公司委托上海买家通过网络购买,而锦鸡化工从未开通网络销售渠道,同时,国外公司提供的外包装标签、产品编码,与企业使用的标签、产品编码差异很大。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迅速采取行动,在河北邯郸将销售人员抓获,经过审查,他交代产品是从河北省南和县购买。泰兴警方又急赴南和县,最终将制假人员和假冒包装人员抓获。至此,3000万元巨款在意向履行前被成功“止付”。
  得知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做出批示,高度肯定警方为保护企业良性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所做出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