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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财政,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走进“12345·政风行风热线”

2018-05-07 浏览次数:
  日前,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一行走进《12345•政风行风热线》,就农机购置补贴、耕地保护补贴和义务教育困难学生补助等方面热点问题,接听热线、为群众服务,回答主持人和听众、网友提出的相关问题。
  市民夏先生:我想买一个85马力拖拉机及配套的秸秆还田机,请问可以享受财政补贴吗?如果有财政补贴,可以补贴多少?怎么申请补贴?
  市财政局:享受农机购置补贴,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你选择的农机具品牌型号在当年发布的江苏省补贴农机具目录内,这一点,可以在购机时询问机具经销商,也可以自主查询补贴机具目录,或直接咨询所在乡镇的农业技术服务中心。2.你本人要符合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资格,按照规定,补贴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如果你以个人身份购机,且你本人确实务农并从事农业生产,应该说就符合资格。
  具体的补贴金额每年都有微调,按照2017年的补贴标准,85马力两驱拖拉机补贴11000元,85马力四驱拖拉机补贴15000元。秸秆还田机械型号不同补贴金额也不一样,每种型号都有具体分类,补贴额大致在1000-2000元之间。
  申请的程序是:在补贴机具经销商处完成购机后,及时主动联系所在地的乡镇农机部门,提交农机补贴政策告知与承诺书、销售确认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及农业生产经营等证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经有关部门登记和批准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购机发票原件和复印件、购机者账号、补贴机具铭牌拓印件、实行牌证管理和农机报废更新的机具按有关规定提供证明,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市民沈先生:我家门口有一条河,水发黑,夏天很臭。马上天气热了,请问我们向哪个部门或单位反映,能不能帮助整治一下?
  市财政局:你所讲的现在农村庄河环境问题确实存在,从2016年开始,市财政每年投入相当一部分资金对全市黑臭庄河进行集中整治,每年整治不少于400条200公里。今年是实施的第三年,计划疏浚整治黑臭庄河482条249.16公里。您可以向村委会反映,由村委会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将该河道列入相应年度庄河整治计划。
  市民翟先生:我是姚王镇新镇居委会村民,今年种田农民补助到目前还未拿到,是否继续有补助,如果有,今年怎么补,补助多少钱一亩?
  市财政局:你讲的种田补助叫耕地保护补贴,今年将继续执行,但目前省里的资金还未下达。待省里资金下达后将及时发放到广大农户。
  (一)耕地保护补贴的对象1.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2.农户之间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应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农户之间未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或无明确书面证明的,补贴资金由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户享有。
  (二)补贴依据。以二轮承包的计税耕地面积为基础,核减征收征用后的面积作为发放农业保护支持补贴的依据。
  (三)补贴标准。我市的补贴标准为120元∕亩。
  市民幸先生:我是张桥镇镇西村村民,我村辛垡4组西桥始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桥面很窄,加之年久失修,致使拖拉机、收割机等农用机械无法下田,严重影响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群众呼声强烈。请问这座桥什么时候能改造?
  市财政局:你所反映的辛垡4组西桥的情况,如果该桥已列入2018年省级农桥建设计划,近期很快就可以竣工。如果没有列入今年的农桥建设计划,我们将派相关职能科室的同志实地查看,确实是危桥需要尽快重新修建的,我们将提请张桥镇政府将该桥列入2019年省级农桥建设计划,因为2018年省级农桥建设计划已全部落实。
  市民刘女士: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是多少?
  市财政局:义务教育学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学校和非盈利性民办学校,包括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生活补助经费用于补助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开支。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指标的通知》(苏财教[2017]132号)文件规定: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按10个月发放。我市的资助面为8%;对城乡低保家庭特殊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在原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小学提高到1500元、初中提高到2000元按实发放。2018年仍按此标准执行。
  市民陈女士: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是多少?
  市财政局: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的通知》(苏财教[2017]255号)的要求:从2018年春季学期起,省定公办幼儿园年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提高到300元,对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按照公办同等标准安排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我市2017年起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年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500元(比省定标准高200元/每生),2018年仍执行此标准。
  另外要补充是,根据我市现行财政结算体制的规定:市级全额公办幼儿园的生均公用经费由市财政全额供给,乡镇(街道)、园区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生均公用经费市、乡镇(街道)、园区财政各负担一半。
  市民印先生:从网上看到低保救济标准,城市低保达到610元/人•月,农村低保达到530元/人•月,我叔叔家两个人享受农村低保,每个月财政打卡发的钱好像只有500多元,请问这是怎么回事?
  市财政局:我市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从2017年7月1日开始提标,低保待遇按规定实行的是补差发放,也就是说一个家庭每月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额等于我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610、农村530)减去家庭月人均收入,再乘以保障人数,具体家庭收入数由市民政部门负责核定。同时根据省、市工作安排,2018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还将继续提高并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
  市民何女士:听说今年60周岁以上老人的基础养老金又增加了,我想问一下,哪些60周岁以上的人可以享受基础养老金,应具备哪些条件?
  市财政局: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47号)规定,我市自2018年1月1日起,将基础养老金由125元/人月提高至135元/人月。
  具体享受对象和条件按照《市政府关于修改〈泰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决定》(泰府规〔2015〕2号),1950年5月10日前出生(2010年《泰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实施时已满60周岁),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城乡居民,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需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1950年5月10日后出生的,应自2010年起按年缴费至60周岁止,从足额缴费次月起,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其他正常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的参保人员在年满60周岁后,除享受按规定标准和方法计算的退休金外,同时享受基础养老金。
  市民陆女士:请问80周岁以上老年人有什么补助?具体标准是多少?
  市财政局:根据江苏省《关于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的通知》(苏财社〔2011〕47号)和泰兴市《关于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的通知》(泰政办发〔2011〕113号)规定,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对具有我市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所有老年人发放尊老金,其中:80-89周岁老年人每月5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月300元,所有补助资金均通过“一折通”打卡,直接发放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