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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广电局调研泰兴广播电视工作

2018-05-17 浏览次数:
  (记者 顾灿)5月15、16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于国民一行来到我市,调研广播电视工作以及《江苏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于国民一行实地察看了市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节目中心、经营中心和产业中心及江苏有线泰兴分公司等工作现场。在市广播电视台,详细了解市广播电视台媒体融合、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创新以及《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学习贯彻情况。在江苏有线泰兴分公司,于国民详细询问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有线电视服务等情况。
  《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是我省广电行业改革发展管理的重要法律依据,是巩固和强化广播电视主流媒体地位和作用的重要武器。《条例》实施后,我市坚持思想先行,把学《条例》、懂《条例》、用《条例》和守《条例》作为广电人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深刻领会精髓要领;我市切实承担好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有效推动了《条例》各项规范落地生根。
  于国民要求我市广电系统要抓住《条例》颁布施行的有利时机,落实安全为本理念,坚持内容为王,加大人才支撑、做好财力保障,推动广电事业更好发展,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