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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护航”企业稳岗 稳岗补贴申报工作启动

2018-06-07 浏览次数:
  (记者 燕丽娟 通讯员 杨小娟 郭兆文)6月5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我市实施企业稳定岗位补贴政策,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的企业给予稳定岗位补贴,2018年度稳岗补贴申报工作已于6月1日启动。
  从2015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年度享受稳岗补贴,补贴标准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补贴。同一企业在一个年度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该政策将执行到2020年底。
  申请稳岗补贴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减人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至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申报。
  市人社局提醒,同一企业既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政策,又符合享受在岗、转岗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政策执行,不可重复享受。企业领取了稳岗补贴,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人社部门将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监督规范补贴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