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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大常委会来我市开展立法调研

2018-07-27 浏览次数:
  (记者 王姝文)7月25日,泰州市人大常委会来我市开展《泰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祥凤,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之本出席。
  加强农村历史文化保护,促进乡村文化振兴,意义重大。我市目前没有国家认定的中国传统村落,如果在条例中尝试建立泰州传统村落制度是否可行?对农村历史文化保护有何设想和建议?征求意见稿篇章结构是否合理?……座谈会上,市住建、规划、城管等部门单位以及地方历史文化专家针对《条例(草案)》的格式设计、结构安排、文字表达等,从历史文化街区修缮保护、法律责任界定等多个角度,对《条例(草案)》提出了修改建议。
  邹祥凤表示,将认真研究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适用范围、保护措施、职责权限、文字表述四个方面对《条例(草案)》加以修改完善,力争把合理的意见建议最大程度地体现到立法中去,增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促进全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