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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2018-11-16 浏览次数:
  (记者 卢怡 通讯员 蔡沁怡 孙海雯)日前,我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被告人费某销售了有毒、有害的性保健品,构成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市法检两长同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费某从一男子手中进购“雪域藏宝”、“虫草鹿鞭”、“勃金V8”等性保健品,并在其经营的性保健品店内销售。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明确告知其国家禁止销售可能含有西地那非的性保健品的情况下,其仍然将上述性保健品销售给他人食用,销售金额合计人民币225元。
  今年3月6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费某经营的性保健店进行检查,当场查获在售的性保健品。经检测,被查获的性保健品中除“金伟哥”外,均检出与西地那非色谱行为和一级、二级质谱一致的化合物。
  被告人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健康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为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市人民检察院同时启动了公益诉讼程序,提出了要求被告人在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按照其销售金额225元的十倍即2250元支付赔偿金,并在泰兴市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
  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合议庭休庭评议后,案件当庭宣判:一、被告人费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二、被告人费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泰兴市人民检察院支付赔偿款人民币二千二百五十元,由泰兴市人民检察院上缴国库。三、被告人费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在泰兴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赔礼道歉内容报本院审定。四、被告人费某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二百二十五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庭审结束后,被告人费某自动履行判决,面对泰兴电视台的摄像头,深深忏悔自己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危害人体健康、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并向所有消费者公开赔礼道歉。
  该案是我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也是市人民法院首次适用七人合议庭审理的案件,由三名审判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这彰显了司法机关对食药安全这一涉及民生领域类案件的重视。近年来,市人民法院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尤其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侵害消费者权益等案件,主动作为,提前研判,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律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人民法院同一审判组织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