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李鑫)改革开放40年来,我市救助事业迅猛发展,建立并完善了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残疾人救助、未成年人保护救助、受灾救助、流浪乞讨救助、低保救助等8大救助,涵盖救灾、济困、扶老、助残等4个方面,救助政策的兜底,让低收入群体享受到了改革开放带来的发展红利。 姚王镇王家堡村王堡二组徐淑芳老人今年80岁了,老人早年失去了丈夫和儿子,更失去了赚钱的能力,孤身一人。但政府没有忘记她,每个月的低保、养老金等各项费用让老人不用担心基本的生活。 71岁的鲁祝生老人一生未娶,生活困难。村里建立创业富民中心后,安排他搞编藤加工,他的收入增加了一倍多。 王家堡村负责人周宏告诉记者,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不断加快,低保和五保的保障水平正在不断提高。 农村低保是保障农村群众基本温饱的政策,五保是向老弱病残人员提供国家义务赡养的政策。这是国家在90年代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提出的两项惠民政策。我市在国家政策出台后,建立和健全了农村低保和五保保障政策,做到了应保尽保。同时针对因病、因灾致贫的弱势群体,我市出台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年度累计救助最高限额5万元,不限病种、不设起付线。2016年出台《泰兴市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明确市、镇两级财政配套临时救助资金近240万元,同时简化申请,方便弱势群体。 近几年,我市连续创制了尿毒症、白血病和重性精神病等特殊病种的“救急难”制度,残疾孤儿、重度失能五保对象、重度失能低保对象、重度失能在乡重点优抚对象“1+3”护理补贴制度,残疾人“两项补贴”无固定收入界定制度。在泰州市率先出台临时救助制度,在泰州市率先实施“佑护万家”自然灾害惠民保险等,实现了靶向救助。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每年投入近2亿元用于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乡低保等方面,帮助2万人脱离低保,城乡低保人数从3万人下降到1.27万余人。 经过多年的改革,我市社会救助制度从单项救助扩展到综合救助,从城乡分割救助发展到城乡一体化,基本实现了整体转型。一个面向全民的、开放性的综合救助体系基本形成,更大限度地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 |
